2008-6-16 11:19 AM
samuellavina
梅艷芳遺產案梅媽敗訴
梅艷芳遺產案梅媽敗訴
(明報) 06月 16日 星期一 10:30AM
纏繞5年的已故女藝人梅艷芳 1億元遺產案,今日裁決,法庭判「梅媽」覃美金敗訴,梅艷芬的遺囑有效。
法庭的判詞指出,協助梅艷芳成立信託基金的銀行職員曾與梅詳細商討,確定遺產的分配方式,有關遺囑是有效的。判詞指出,雖然梅艷芳在立遺囑當日,曾服食藥物,但相信影響不大,而醫生亦在場證明其精神狀態。「梅媽」表示,將會提出上訴。
梅艷芳生前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,每月給母親7萬元生活費,其餘則分別給姨甥、侄兒作教育基金,又將物業送贈好友劉培基等。不過,梅媽一直堅稱,梅艷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簽訂遺囑,故法庭應判遺囑無效,希望獨得億元遺產。
梅艷芳於2003年12月因子宮頸癌去世,其遺產包括在香港、倫敦 及東京 多個物業,去世時約值3500萬元,現時已升值至逾1億元。梅艷芳去世前立下遺囑,聲稱怕母親「大花筒」,故每月給予7萬元生活費至其終老,餘下遺產則分別給予姨甥、侄兒、劉培基等。直至梅媽死後,遺產會捐給妙境佛學會。
審訊持續了17日。審訊的爭拗點,在於梅艷芳生前成立的信託基金是否有效。梅媽指梅艷芳簽訂遺囑時,正在養和醫院 留醫,健康逐步變差,懷疑她在精神不佳下,在遺囑及信託基金上簽名;而被告一方,即匯豐國際信託有限公司、妙境佛學會及劉培基則指出,雖然梅艷芳當時正服抗抑鬱藥,但神志清醒。
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~再打下去都唔會有好結果....而且mui姐都唔想o甘囉~